頒發日期:2021-12-02 | 時效性: |
實行日期:2021-12-02 | 文 號:工信部通裝函【2021】339號 |
頒發單元:產業和信息化部 |
各乘用車企業:
為鼓動勉勵進步前輩節能減排手藝利用,助力完成碳達峰、碳中和方針,按照《對于點竄〈乘用車企業均勻燃料耗損量與新動力汽車積分并行辦理體例〉的決議》(產業和信息化部 財務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視辦理總局令第53號)等文件劃定,現就2021—2023年度輪回外手藝計入乘用車企業均勻燃料耗損量核算有關事變告訴以下:
一、輪回外手藝/裝配計入燃料耗損量核算
在2021—2023年度企業均勻燃料耗損量積分核算中,對規范設置裝備擺設制動能量收受接管體系、高效空調且具備輪回外節能結果的車型,其燃料耗損量可響應減免必然額度(可累加)。企業可自行挑選牢固額度或實驗額度停止報告。
二、制動能量收受接管燃料耗損量減免額度
(一)牢固額度:對標配有制動能量收受接管體系且REESS標稱電壓品級跨越12伏的車型,燃料耗損量核算減免額度為0.08升/100千米。
(二)實驗額度:對一切標配有制動能量收受接管體系的車型,企業可按照GB/T 40711.4—2021《乘用車輪回外手藝/裝配節能結果評估體例 第4局部:制動能量收受接管》停止實車測試,基于實驗值核算減免額度。
三、汽車空調燃料耗損量減免額度
對標配有高效空調的車型,企業可按照GB/T 40711.3—2021《乘用車輪回外手藝/裝配節能結果評估體例 第3局部:汽車空調》停止實車測試,基于實驗值核算減免額度。
四、其余輪回外手藝歸入乘用車企業均勻燃料耗損量核算的請求和燃料耗損量減免額度將另行擬定。
特此告訴。
產業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2日